中国•人居环境委员会服务规则

一:副主任委员单位享受如下服务: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人为理事。
(2)人居环境委员会相关刊物刊登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简介、照片。
(3)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专家团成员对副主任委员单位进行全方位特惠业务咨询。
(4) 副主任委员单位若需要技术服务(如规划、设计、管理),由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推荐、介绍相关机构,享受特惠服务,并组织专家论证。
(5) 优先参加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的人居环境专业海外考察团、海外国际研讨会。
(6) 优先参加人居环境委员会举办的人居环境学术研讨会、培训班,并进行主题演讲。
(7) 参与人居环境委员会发展、策划,并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8) 业绩突出者,颁发“中国人居环境事业杰出贡献奖”,“中国人居环境事业杰出人物奖” (名称暂定)。
(9) 以嘉宾身份出席一年一度的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
(10) 以人居环境委员会名义,邀请国内主流媒体对副主任委员单位各专访一次。
(11) 对人居环境委员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副主任单位享有优先独家冠名权。
(12) 免费享受人居环境委员会提供的各类资料、信息服务。成为中国人居环境网站协办单位(www.chinachs.org.cn)专门介绍副主任委员单位概况、主要业绩和法定代表人。
(13) 组织中国人居环境委员会理事考察副主任委员单位,广为宣传报道。
(14) 其他能提供的服务。

二:常务理事单位享受如下服务: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常务理事。
(2)中国人居环境网(www.chinachs.org.cn)刊登企业基本信息。
(3)人居环境委员会会刊登载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简介、照片。
(4)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专家团成员对常务理事单位进行业务咨询。
(5)常务理事单位若需要技术服务(如规划、设计、管理),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推荐有关机构,并享受优惠服务。
(6)优先参加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的海外考察团、海外国际研讨会。
(7)优先参加人居委员会举办的人居环境学术研讨会、培训班,进行主题演讲。
(8)业绩突出者,颁发“中国人居环境事业杰出人物奖”。(名称暂定)
(9)以嘉宾身份出席一年一度的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10)以人居环境委员会的名义安排国内主流媒体对企业或负责人专访一次。

三:理事单位享受如下服务: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人居环境委员会理事。
(2)人居环境委员会会刊登载单位名录联系电话。
(3)中国人居环境网站(www.chinachs.org.cn)刊登企业基本信息。
(4)优先取得人居环境委员会的会刊、资料、信息。
(5)优先参加人居环境委员会举办的人居环境学术研讨会、培训班。
(6)出席一年一度的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
(7)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理事单位进行一般业务咨询。
(8)理事单位若需要技术服务(如规划、设计、管理),由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推荐相关机构,享受优惠服务。

四:会员单位享受如下服务:
(1)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学术讲座、学术研讨、国际交流、学术考察、专业培训等。)
(3)优先订阅本会的书刊、资料。
(4)人居环境委员会会刊及中国人居环境网登载会员单位信息。
(5)人居环境委员会颁发“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会员单位”证书。
(6)组织相关机构为会员单位提供规划、设计、管理、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优惠服务。
(7)根据会员单位要求,组织主流媒体有选择地对会员单位进行采访报道。